榮昌區消防救援支隊
駕駛崗位專職消防隊員招聘啟事
因滅火救援工作需要,榮昌區消防救援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崗位專職消防隊員。
一、 招聘崗位及數量
消防車輛駕駛員15名,行政車輛駕駛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消防救援事業,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的社會男性青年,部隊退伍士兵優先。
(二)學歷條件。具備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條件。年齡25至35周歲,截止時間均為2020年12月31日。
(四)身體條件。身高162cm及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裸眼視力不低于4.8,體重不超標(標準體重±10%),其他符合有關體檢要求。
(五)崗位條件。自愿從事消防工作,無不良嗜好和駕駛習慣。消防車輛駕駛員需持b2照,行政車輛駕駛員需持c1照,駕齡均為3年及以上,近兩年一直從事駕駛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曾受到過行政拘留以上治安處罰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駕駛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二)考試。符合招聘條件的,參加體能、駕駛技能測試和面試。
(1)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500米、俯臥撐。駕駛技能測試參考《機動車駕駛證考試大綱》隨機抽考5個項目。
(2)面試。考察應聘人員政治素質、求職動機、精神面貌、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政治審查。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凡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體檢。參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執行。體檢合格者,列為擬招聘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工作形式
消防救援隊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和24小時值班備勤,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照消防救援隊伍要求執行戰備制度。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為2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能勝任駕駛崗位工作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聘。
(一)薪酬待遇。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績效補助、月考核獎勵、年度年度安全獎勵和 隊齡工資構成,試用期間工資2000元/月,轉正后3900-4600元/月;享有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自繳部分由支隊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食宿和服裝由區消防救援支隊統一提供。
(二)休假待遇。實行輪休制度,每月輪休8天。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照消防隊伍要求執行戰備制度。對因工作未輪休的,予以補休或按規定發放補貼。
附件:應聘人員登記表
附件
應聘人員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