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成績等有關信息在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網站(http://ohr.cqcet.edu.cn/)和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人力資源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學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重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完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屬應屆畢業生的,應及時簽訂三方就業意向協議書,待畢業報到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簽訂三方就業意向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布后的30個工作日內。30個工作日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示后按規定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人員,由學校與其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按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確立人事關系。經審批同意的人員,學校與之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人事關系。
2018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報到,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招聘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聯系電話:023-65928102; 聯 系 人:鄭老師
原標題: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附件:附件: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及全國重點院校畢業生崗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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