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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和德才兼備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教委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名額
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等8個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詳見《2018年上半年市教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6.報考教師崗位的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有關事項
1.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認證。
2.工作經歷。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年齡計算。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4.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進行審核。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考核分為筆試與面試。筆試科目為教育理論和專業素質兩科,實行閉卷考試。報考需要博士學歷學位層次崗位的考生免筆試,采取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教育理論、專業素質考試及面試由各招聘單位按市教委統一要求組織實施。市人力社保局將組織巡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8年4月9日—4月20日
考生通過各招聘單位預留的電子郵件進行報名(附件1),報名時需發送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件。考生應如實提交報名信息,若提供虛假、錯誤信息,責任自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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