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州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18年12月14日發布,本次巴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5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2年12月14日至2000年12月14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7年12月14日至2000年12月14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2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92年12月14日至2000年12月14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
1、巴州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2、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3、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4、內地援巴州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5、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6、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巴州目前在崗的留疆戰士的配偶。
說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婚姻狀況等資質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18年12月14日(含當日,下同)。
巴州戶籍是指:截止2018年12月14日,報考人員戶籍在巴州行政區域內。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學籍,并從巴州考入各類高校的大中專畢業生。
面向全疆及全國戶籍招考的職位詳見《職位表》,職位表中沒有備注戶籍要求的,是指面向上述招聘對象。
當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在當地工作的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除可報考對戶籍無特殊要求的職位外,也可報考要求巴州戶籍(生源)以及當地戶籍(生源)的職位。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服務地戶籍(生源)的職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18年巴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4日12︰00-12月20日18︰30(北京時間,下同) 筆試時間:2019年1月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綜合知識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