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渝中區教育事業單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3. 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未滿36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4.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
5.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報考語文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報考其他學科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2020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普通話證書);
8. 報考英語教師崗位須取得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
9.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20年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10. 具體招聘崗位及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一覽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