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足區教育事業單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不得報考。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專業方向。
《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對“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由畢業院校依據所學學科出具相應證明和畢業成績單。如教育學類(數學方向),教育學類專業報名考生應為“數學方向”,持有“教育學”專業畢業證考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其所學專業學科屬于“數學方向”的證明,同時應提供畢業成績單。若畢業證書已有明確體現,則不需提供相應證明。
(三)工作經歷。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具體認定可結合社保繳納、勞動(聘用)合同、銀行卡工資流水等憑據。
(四)年齡計算。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年齡可放寬3歲。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學歷人員;②具有教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③獲省(市)級以上現場賽課或基本功競賽綜合二等獎以上或區縣級以上現場賽課或基本功競賽綜合一等獎以上;④獲區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名師;⑤獲區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附件明確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查。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結合考生所學課程、專業培養目的等進行資格審查。
(六)特別說明。
考生須在報名前取得《崗位一覽表》(附件1)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英語專業等級證等條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均含40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四、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查詢報考崗位。
考生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中要求的“報考條件”,以及《崗位一覽表》(附件1)中各個崗位的報考要求和條件,結合本人情況,只能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二)承諾誠信報考。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本次網上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電子照片,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或不誠信報考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4日9:00時至7月8日9:00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 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區縣委托、社會化服務考試入口(點擊進入)”欄目,點擊“教育事業單位2023年上半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考生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按照規定格式、內容和要求誠信、準確、規范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報考申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報名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特別提醒:請考生在報名審核通過后及時打印“考生報名信息表”,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須提供)。
本次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考生應在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聘方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電子照片已上傳但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3年7月8日12:00前進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審核),不對其他網上填報信息進行初審。招聘方將在后續面試資格審查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惡意注冊干擾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四)網上繳費。考生須在2023年7月8日17: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人收取),確認參考。考生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與本次招聘。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退還其報名費。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并成功繳費的人員,于2023年7月14日9:00時至7月16日10:30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各招聘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繳費情況將在繳費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公招公選欄進行公布。
五、考試考核
本次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專業綜合知識;面試項目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綜合知識測試,分值為100分,時長90分鐘。主要測查內容為:教育基礎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基礎理論、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占比30%,專業知識(學科知識)占比70%。
2.筆試時間暫定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公招公選欄。
3.筆試后進入面試的規則:
(1)本次進入面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2)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可根據具備資格人數逐一下調至2:1。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大足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4.筆試成績等事項公布。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事項將通過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網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招公選欄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二)面試資格審查。
1.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將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政府網人力社保局網頁公招公選欄進行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面試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詳見《面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附件5)。
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一次性遞補,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遞補。
若遞補進行后,后續環節競爭比例仍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大足區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