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銅梁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考核招聘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考核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通過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考核招聘對象及條件
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銅梁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符合以下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見附件1)的人員。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納入本次招聘范圍,須在2018年7月31日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考核招聘人員須在銅梁區服務5年及以上。
5、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6、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崗位時間:
2018年1月31日至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
重慶市銅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城街道中興東路989號,重慶市銅梁區人力社保局辦公樓2樓人力資源市場)。
(三)報名方式及手續: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附件4、a4紙打印)、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書、2018年應屆畢業生憑畢業生推薦表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如需委托他人報名的,在出具上述證件、資料的同時,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交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記照片2張。
各崗位報考人數、通過資格復審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統計表在報名結束后7日內在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專業不符問題處理。凡報考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但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專業),需由報考人員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送招聘機關主管部門(單位)審核同意,并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進入考試考核。